共青团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京会协团〔2018〕21号
发布时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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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团组织:
为培育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青年、创建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团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决定紧紧围绕2018年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等行业重点工作,开展2018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北京申报2018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两优两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至2019年4月30日),事务所一线岗位工作人员。
(6)近五年获得过省级行业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符合申报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全国或省级行业领军人才优先推荐。
(7)被推荐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三年。
(7)近五年获得过省级行业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符合申报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全国或省级行业领军人才优先推荐。
(8)原则上面向事务所团干部,被推荐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事迹特别突出的省、市行业团组织的团干部也可酌情推荐。
3.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省级行业团委授予的“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所在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省级行业团组织不参加评选。
4.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省级行业团委授予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6)已经被推报为“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员、团干部。
(7)所在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事务所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把关,深入进行了解和考察,认真征求所在单位员工、党团组织及有关纪检方面的意见,同时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报申报材料、撰写申报事迹材料。
2.各事务所基层团组织可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或“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优秀共青团员”、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
3.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盖章后申报汇总表、申报表、申报事迹(2000字以内)材料各一份,邮寄至行业团委;同时发送以上文件电子版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魏培莉
联系电话:88221038
电子邮箱:bzxtw2018@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702室
附件:1.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2018年度“两优两红”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