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对照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具体目标,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行业党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2024年“七一”前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补助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原则;
4.坚持定期慰问与临时补助相结合原则。
二、慰问补助的对象及范围
1.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两师”行业党委的在职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党员主要指党员本人因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的生活困难,截止目前,一个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合计达1万元以上(含)。医疗费用和困难情况需要有辅助证明(或说明)材料。
2.2024年春节曾受过北京“两师”行业党委慰问补助的,不重复申报。
三、慰问补助的申报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对本单位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全面摸底,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排出生活困难人员名单。
2.审核和上报。基层党组织负责填报《生活困难党员申请表》,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申请人员自费医疗单据复印件(党员本人签字)一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邮政、顺丰快递寄送到我会党群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慰问申报工作,认真核实因病、因故造成生活困难党员的情况,如实填报。
2.请务必按时报送,逾期视为无慰问对象。
联系人:钟晓军 联系电话:88221078
电子邮箱:zhongxiaojun@b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07室
附件:生活困难党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