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大会,宣布XX党支部接受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大会现在开始。报告支部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说明是否符合规定人数,并提出会议具体要求。
二、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三、入党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对其入党的意见。
四、支部委员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五、请与会党员对申请人的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指出优、缺点和建议)。
六、请支部大会的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可作出同意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在支部大会上宣读。
七、发展对象表态。
相关说明:
1、发展大会由书记主持。
2、发展大会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到会方可举行。
3、入党申请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一般情况下,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应参加会议,若其中一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需要在会前向支部介绍申请人的情况,并请支部向大会转达个人意见。
4、预备党员应参加发展党员支部大会,但没有表决权。
5、讨论时,如持反对意见的人数较多,或涉及原则问题,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进一步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在下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
6、吸收申请人入党,必须获得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表决同意(应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7、如少数同志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8、若一次会议讨论两名以上同志的发展问题,必须逐个进行讨论、表决。
9、支部大会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席。
10、接受党员的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